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区(县)医保局,局属各科室及事业单位:

2025年9月29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了《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6号)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省级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医保发〔2023〕15号)于2026年1月1日废止,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执行省医保局有关规定。


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首页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年报

版权所有:铜仁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铜仁市医疗保障局

贵公安备案号:52060202000460   黔ICP备2021010891号  网站标识码:5206000057

电话:086-0856-5221058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新华中路73号   Email:trybj_xxk@163.com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