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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生育保险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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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2025-04-14 0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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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生育保险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公告
为加强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国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管理及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生育保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目前专委会筹备工作已就绪,现对社会各界征集会员,有关事项如下:1.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2.各级财政、民政、审计、统计、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等部门有关个人;3.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4.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5.商业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等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三)在生育保险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工作成效;(四)个人会员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行政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2.优先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1.遵守本专委会章程,维护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2.接受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领导,执行相关决议;3.按时做好会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缴纳会费;4.认真完成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委托的工作任务;(一)提交申请: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访问本公告所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表;(三)确定资格:根据专委会工作需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筛选,确定单位/个人会员名单;(四)通知反馈:向单位/个人会员单位发送确认通知。联系电话:0451- 53616456 (办公及自动传真) 申请链接:https://www.wjx.cn/vm/t2FA26o.aspx#1.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生育保险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生育保险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