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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铜仁城乡居民医保:谁该参保?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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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范围



全市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居民。




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缴费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一)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

按全省统一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内足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中2025年未参保缴费的人员,2026年集中征缴期缴费,待遇从2026年4月1日起享受;2025年出生的新生儿除外。

(二)零星征缴期参保缴费

1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一般群众,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和政府补助标准(700元)之和1100元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特殊困难人员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

已连续2年(含)及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在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参保的,可按400元/人·年缴费,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进行追溯享受。

新生儿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享受90天(含)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参保缴费。其中,2026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新生儿,可跨年顺延享受90天(含)动态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

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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