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聚焦纠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职业骗保人通过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参保人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串通一气对抗调查等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惩处违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医保权益。
二、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万山区辖区内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及行政机构涉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部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通过专车接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1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1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1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参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三)医保经办机构及行政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2.贪污、挪用、侵占医保基金的。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内容等情况,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匿名举报的请提供准确、真实的联系方式。
(三)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处理及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违法违规线索一经查实,医疗保障部门将严格依法立案处理,并依照铜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医保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医保问题线索。所有万山区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均可向万山区医疗保障局举报。
线索征集电话:0856-3522408
线索征集邮箱:2976735734@qq.com
线索征集邮寄地址:铜仁市万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16室